通知公告

自然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创新项目 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创新项目指导老师及负责人:

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教通知【2023】186号)有关要求,自然中心开展2023年本科生创新项目的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1、检查对象:2023年1月立项启动的本科生创新项目(不含两年期)。

2、检查方式:2023年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全部在创新平台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国家级、北京市级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阅、抽查答辩,校级项目由自然中心进行材料审阅检查。

网上填报路径:项目负责人直接登录http://202.204.52.22或登录本科教学网教务管理系统后选择“实践教学管理”模块进入创新平台,选择“大学生创新创业”——“我申请的项目”——“项目中期检查”,提交中期检查材料(《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汇报表》见附件3)。请注意,“指导教师意见”一栏,请项目负责人提前与指导老师联系确认,然后由负责人一并填入报告后再提交。

3、检查重点:中期重点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与阶段性成果。

二、系统提交材料时间

1. 10月12日~10月23日(4周周四~6周周一),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提交中期检查电子版材料,10月23日24点系统关闭。

2. 10月31日(7周周二)前,根据评委时间,国家级、北京市级创新项目进行抽查答辩,抽中的项目将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具体答辩安排。

3. 10月30日(7周周一)前,中心完成校级项目的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上报教学科。

三、其他

1、逾期不按要求完成检查的项目,学校可以对项目进行中止。

2、因项目组成员态度问题,未按照要求参加检查的项目,教务处将在检查完毕后,汇总相关情况转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处理。请各指导老师及项目负责人予以重视。

3、中期检查期间,自然中心可推荐校级优秀项目升级北京市级(不超过2项),学校最终请专家评审定级。

申请升级的项目要求需承诺结题时能够做出标志性成果(发表论文、申请专利、自制实物)的项目方可升级,请指导老师严格把关,并在“指导意见“一栏明确推荐升级。申请升级的项目于10月24日前提交《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汇报表》(附件3)(需有指导老师意见)电子版至自然中心邮箱(syzx@ustb.edu.cn)。

4、网上填报问题,请咨询中心负责老师,咨询电话010-62334071。



自然中心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

附件1:2023批次本科生国家级、市级创新创业项目立项一览表.xls

附件2:2023批次本科生校级创新创业项目立项一览表.xls

附件3: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汇报表.docx

自然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