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教育

一、为做好科普服务工作,科普教育活动实行开放制度,安全有序开展:

1、科普活动开放采用预约制,实行人流限制,以保障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充分沟通交流。

2、坚持“走近科学、贴近生活”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公众认知水平,确定开放的科普活动内容,有效满足公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对于中小学生,加强与所在学校的协调工作,活动项目与学校科学课程有机结合。

3、落实专兼职管理员至少1人,加强对从事开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其科普作品的创作、讲解演示等与公众的沟通能力和技巧。

4、执行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开放期间的涉密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有个人健康档案、实验室记录等管理台账,及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

二、根据学校人事处相关规定,结合自然中心实际情况,将科普活动工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范围,绩效纳入《自然科学基础实验中心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包括:

1、师德师风考核。科普教育者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包括个人政治立场、遵守校规校纪、清正廉洁自律、爱护关心学生等方面,执行一票否决制。

2、工作实绩考核。参照《自然科学基础实验中心年度工作量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重点考查科普活动开展情况、社会效应、公众评价等。

3、出现安全事故和教学事故等违规违纪情况,根据认定结果,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4、对考核优秀与良好的人员给予相应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