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教育部有关做好高等院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障科普教学工作的展开,防止技术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科普活动的安全管理应遵守《中心发[2021]5号 自然科学基础实验中心实验室技术安全实施细则》、《中心发[2021]7号 自然科学基础实验中心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一、健康日常管理

1、科普教育相关的教师及管理人员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2、实验场所要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和通风条件,防止疾病传播,杜绝安全隐患。

3、实验场所要有消杀记录等管理台账,及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

二、技术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

1、根据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的技术特点,制定相应的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

2、在每次开始实验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活动材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相关规定,环保无毒,不会对公众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4、消防设施齐全,保证用水、用电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