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自然中心关于2024年本科生创新项目启动的通知

各指导老师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务处《关于启动2024年本科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的通知》(教通知【2024013号),2024年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评审立项工作已结束,现将自然中心立项结果及有关启动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经评审,2024批次全校本科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共立项849项,国家级项目50项,北京市级项目152项,校级项目647项。其中自然中心2024年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校级以上项目立项18项(国家级4项、北京市级14项)(见附件1),校级项目立项14项(见附件2)。

二、经费报销

1.学校将以按需资助的方式对国家级、北京市级项目进行资助,根据项目性质给予相应的启动资金。经费报销超过启动资金上限时,需提交《本科生校级以上创新、创业项目追加经费申请表》(附件3),经审批通过后即可继续报销。具体启动资金额度如下:

国家级项目,每个项目启动资金额度为1万元;

市级项目,每个项目启动资金额度为0.5万元。

2.学校将按照每个校级项目2000元标准下拨校级项目经费。


3.国家级和市级项目的经费在教务处教学科(办公楼111,每周二、四下午)审核报销,报销经费账号为00029036(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中期检查后升级的项目,除可报销升级后获批的经费之外,仍可在学院报销其原校级项目的经费。

4. 校级项目的经费在自然中心办公室(实验楼114)审核报销 ,报销经费账号为06200011(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

5.实际发生且与项目有关的经费需开据抬头为“北京科技大学”的正规发票才能报销,报销科目及要求严格按照《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报销科目》(见附件4)执行。

三、项目的管理

1、项目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对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和方向进行重大修改;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中期检查之前,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和中心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变更。中期检查之后一般不予变更

2、创新训练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项目延期结题需填写《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为半年或一年);申请终止的项目须填写《项目终止申请表》并提交1份不少于5000字的《项目失败总结分析报告》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3、项目成员因参加学术会议、比赛、调研等需要到外地出差,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项目出差申请表》,校级项目经中心批准备案,国家级和市级项目经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成行

四、其他事项

1、各项目指导老师需向项目负责人说明学校财务制度及有关的报销和管理流程,报销严格按照《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报销科目》执行。

2、《项目变更申请表》、《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项目终止申请表》、《项目失败总结分析报告》及《项目出差申请表》等文档可登录自然中心网站“创新-下载中心”下载。

3、自然中心创新工作联系人:李艳菊,联系电话:62334071;教务处创新工作联系人:余涛,联系电话:62332202

自然中心

2024131

附件:

附件1:自然中心2024批次本科生国家级、市级创新创业项目立项一览表

附件2:自然中心2024批次本科生校级创新创业项目立项一览表

附件3:本科生校级以上创新、创业项目追加经费申请表

附件4: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报销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