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自然中心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

自 然 中 心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

 

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

      按照教务处《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将本中心的结题验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5年11月立项的2016批次创新创业项目、2015批次延期项目和2年周期项目。需参加验收的校级以上项目及院级项目信息见附件1、附件2。

二、递交结题材料时间及地点

     1. 校级及院级项目均于2016年12月20日前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系统”完成网上提交结题材料(网上提交操作说明见附件4),逾期未提交材料的项目将不予通过

     2. 纸质的结题材料于2016年12月21日前交到中心办公室(实验楼114)。

三、验收时间及方式

     1. 国家级项目、重点项目全体参加答辩。

答辩时间初步定于12月26日-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学校将直接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请负责人在近期保持手机畅通。若联系方式有变更,请及时告知。

答辩以学生自述约8分钟,专家提问、学生回答约8分钟的形式进行,项目负责人应准备好答辩PPT。

     2. 北京市级非重点项目,可以向学院负责老师申请函评,不参加答辩。函评项目同样由学校专家组评审,不参加评奖,结题成绩为通过或不通过。

     3. 院级项目于12月23日由中心组织工作组进行评审验收。

四、结题材料

     1. 结题材料包括:纸质的《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报告》、《项目论文》及各类成果附件材料,结题材料模板和要求参考附件3。项目论文可以是在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也可以是未发表的论文;研究成果可以是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被收录的论文、专利申请受理通知或授权书、软件著作权、实物、设计图纸、画册、相关图片、影像资料、竞赛获奖证书、参加展览的图片、创新成果转化或应用证明、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2. 结题材料装订要求:项目结题报告单独装订成册,封皮不做要求;研究报告、论文和项目研究成果证明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加硬皮封面装订,做到整洁美观,国家级、市级、校级和院级项目分别用白色、浅黄色、浅蓝色和红色的硬皮封面,封面模板见附件。

     3. 纸质结题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校级以上项目各交一式三份,院级项目各交一份即可

         

自然科学基础实验中心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