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整改 提高安全意识 做好安全工作
今天(11月28日),刘兴德副处长带领保卫处人员,对实验楼进行了防火安全检查。检查结束后签发了整改通知书,提出了三点问题和整改意见:1、部分实验室存在灭火器过期未更换现象,应及时送保卫处更换;2、加强各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3、配电柜房间可燃易燃物及时清理。这次检查对我们的安全工作是一个很好地促进。我们要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工作。在此特别强调,灭火器一律放在走廊指定位置,不要放在实验室里。现在实验室里有灭火器的,立即送到一楼大厅。灭火器用过后要立即更换。各分中心要再进行自查,做好相应的整改,杜绝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