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自然中心关于2020年度本科生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

按照教务处《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将自然中心有关结题验收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0年1月立项启动的2020批次创新创业项目(不含2年期项目)、2019批次延期项目和2年期项目。应参加验收的校级以上项目及校级(原院级)项目信息见附件1、附件2

二、验收时间、方式

1. 校级以上创新项目由教务处组织验收,校级(原院级)项目由自然中心组织验收。

2. 国家级项目要求全体参加答辩,北京市及项目可以自行选择参加答辩或选择函评。

12月28~30日(16周周一至三),教务处对校级以上创新项目进行验收,将视评委情况选择其中的一天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学院确定参加答辩项目后,直接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请负责人在近期保持手机畅通。若联系方式有变更,请及时告知。答辩以学生自述约8分钟,专家提问、学生回答约8分钟的形式进行,项目负责人应准备好答辩PPT。

3. 不参加答辩的北京市级函评项目同样由学校专家组评审,但不参加评奖,结题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

4. 院级项目全部函评,于12月28日由自然中心组织评审专家工作组进行评审验收。

5. 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经评审专家组评审,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分别按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四种标准给出,其中优秀评为一等奖,良好评为二等奖,获奖项目应有较为突出的成果。

三、递交结题材料时间及地点

1. 12月10日~12月21日(13周周四~15周周一)为项目网上提交结题材料时间,逾期操作系统将关闭,未提交相关材料将不予通过。网上提交材料操作说明请参考附件3。(2020批次2年期项目在此期间提交中期检查材料)

2. 纸质的结题材料于2020年12月22日前交到中心办公室(实验楼114)。纸质结题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校级以上项目交一式三份,院级项目交一式一份。选择函评的北京市级项目需在结题报告封面左上角用铅笔注明“函评”二字。

四、结题材料

1. 结题材料包括:纸质的《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报告》、《项目论文》及各类成果附件材料,结题材料模板和要求参考附件4。项目论文可以是在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也可以是未发表的论文;研究成果可以是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被收录的论文、专利申请受理通知或授权书、软件著作权、实物、设计图纸、画册、相关图片、影像资料、竞赛获奖证书、参加展览的图片、创新成果转化或应用证明、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有上述研究成果的项目请填写《2020批次本科生创新项目成果统计表》(见附件5),按表中示例填写,并发送至自然中心邮箱(syzx@ustb.edu.cn).若有论文已经投出但未被收录的,请在备注栏备注。

2. 结题材料装订要求:项目结题报告单独装订成册,封皮不做要求;研究报告、论文和项目研究成果证明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加硬皮封面装订,做到整洁美观,国家级、市级和院级项目分别用白色、浅黄色和红色的硬皮封面,封面模板见附件。

五、经费报销

项目的常规经费,在结题学期期末截至报销,成果类费用(论文、专利等知识产权类)延长一学期,即结题学期的下学期期末截至报销。若在截至前遇财务部门封账核算等特殊情况,请未完成报销的项目,校级以上项目提前向教务处工作人员告知备案,校级(原院级)提前向中心工作人员告知。

六、项目的延期和终止

因客观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按期结题,但最终可以完成的项目,或需要延长时间完成标志性成果(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的项目,可按要求提交《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延期申请表》,申请延期。

无法结题的项目,应按要求提交《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终止申请表》、《失败项目分析总结报告》。不参加结题且不提交终止申请表的项目,中心将汇总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转交学籍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部门。



自然科学基础实验中心

2020年12月8日

附件:

附件1:应结题的2020年本科生国家级、市级创新创业项目立项一览表-自然中心.xls

附件2:应结题的2020年本科生校级创新创业项目立项一览表-自然中心.xls

附件3: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网上操作流程.doc

附件4:结题材料模板.rar

附件5:2020批次本科生创新项目成果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