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自然中心关于启动2021年本科生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指导老师及项目负责人:

教务处下发了《关于启动2021年本科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的通知》。自下学期开始,各级项目可以启动及报销。现将有关立项结果及启动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经评审,2021年全校本科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共立项878项,国家级项目50项,北京市级项目152项,校级项目676项。其中自然中心2021年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校级以上项目立项16项(国家级4项、北京市级12项)(见附件1),校级项目立项19项(见附件2)。

二、经费报销

1.学校将以按需资助的方式对国家级、北京市级项目进行资助,根据项目性质给予相应的启动资金。经费报销超过启动资金上限时,需提交《本科生校级以上创新、创业项目追加经费申请表》(附件3),经审批通过后即可继续报销。具体启动资金额度如下:

国家级项目,每个项目启动资金额度为1万元;

市级项目,每个项目启动资金额度为0.5万元。

2.学校将按照每个校级项目2000元标准下拨校级项目经费。

3.国家级和市级项目的经费在教务处教学科(办公楼111,每周二、四下午)审核报销。中期检查后升级的项目,除可报销升级后获批的经费之外,仍可在学院报销其原校级项目的经费。

4. 校级项目的经费在自然中心办公室(实验楼114)审核报销 ,校级项目报销经费账号为06200011

5.实际发生的与项目有关的经费需开据抬头为“北京科技大学”的正规发票才能报销,报销科目及要求严格按照《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报销科目》(见附件4)执行。

三、项目的管理

1、项目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对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和方向进行重大修改;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中期检查之前,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变更。中期检查之后一般不予变更

2、创新训练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项目延期结题需填写《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为半年或一年);申请终止的项目须填写《项目终止申请表》并提交1份不少于5000字的《项目失败总结分析报告》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3、项目成员因参加学术会议、比赛、调研等需要到外地出差,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项目出差申请表》,校级项目经学院批准备案,国家级和市级项目经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成行

4、学校预计于2021年6月左右组织项目的中期检查及延期结题,届时将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对项目级别进行调整。一年期的创新项目结题时间为2021年年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各项目指导老师需向项目负责人说明学校有关的财务制度、报销和管理流程。

2、《项目变更申请表》、《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项目终止申请表》、《项目失败总结分析报告》及《项目出差申请表》等文档可登录自然中心网站“创新-下载中心”下载。

3、自然中心创新工作联系人:李艳菊,联系电话:62334071;教务处创新工作联系人:余涛,联系电话:62332202。

自然中心

2021年1月21日

附件:

附件1:自然中心2021年本科生国家级、市级创新创业项目立项一览表.xls

附件2:自然中心2021年本科生校级创新创业项目立项一览表.xls

附件3:本科生校级以上创新、创业项目追加经费申请表.doc

附件4: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报销科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