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然 中 心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
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
按照教务处《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将自然中心有关结题验收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7年1月立项启动的2017批次创新创业项目(不含2年期项目)、2016批次延期1年项目和2年周期项目。需参加验收的校级以上项目及院项目信息见附件1、附件2。
二、递交结题材料时间及地点
1. 网上提交结题材料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12月14日。校级以上及院级项目均于12月14日前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系统”完成网上提交结题材料(网上提交操作说明见附件4),逾期未提交材料的项目将不予通过。
2. 纸质的结题材料于2017年12月14日前交到中心办公室(实验楼114)。选择函评的北京市级项目需在结题报告封面左上角用铅笔注明“函评”二字。
三、验收时间及方式
1. 国家级项目、重点项目全体参加答辩。
答辩时间初步定于12月19日-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直接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请负责人在近期保持手机畅通。若联系方式有变更,请及时告知。
答辩以学生自述约8分钟,专家提问、学生回答约8分钟的形式进行,项目负责人应准备好答辩PPT。
2. 北京市级及非重点项目,可以申请函评,不参加答辩。函评项目同样由学校专家组评审,不参加评奖,结题成绩为通过或不通过。
3. 院级项目于12月18日由自然中心组织评审专家工作组进行评审验收。
四、结题材料
1. 结题材料包括:纸质的《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报告》、《项目论文》及各类成果附件材料,结题材料模板和要求参考附件3。项目论文可以是在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也可以是未发表的论文;研究成果可以是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被收录的论文、专利申请受理通知或授权书、软件著作权、实物、设计图纸、画册、相关图片、影像资料、竞赛获奖证书、参加展览的图片、创新成果转化或应用证明、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有上述研究成果的项目请填写《2017批次本科生创新项目成果统计表》(见附件5),按表中示例填写,并发送至自然中心邮箱(syzx@ustb.edu.cn)
2. 结题材料装订要求:项目结题报告单独装订成册,封皮不做要求;研究报告、论文和项目研究成果证明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加硬皮封面装订,做到整洁美观,国家级、市级、校级和院级项目分别用白色、浅黄色、浅蓝色和红色的硬皮封面,封面模板见附件。
3. 纸质结题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校级以上项目各交一式三份,院级项目各交一份。
自然科学基础实验中心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