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自然科学基础实验中心关于提前做好2023批次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

SRTP项目指导老师及项目负责人:

考虑到项目组同学期末考试等安排,2023批次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拟于2023-2024-2春季学期开学进行,现将有关要求提前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31月立项启动的2023批次创新创业项目(不含2年期项目)、2022批次延期项目和2年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二、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方式

1. 国家级、市级创新项目由教务处组织验收。

所有国家级项目参加答辩。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好答辩PPT,答辩形式为学生自述约7分钟,专家提问、学生回答约5分钟。项目的结题成绩见第六条项目评奖。

北京市级项目,自愿选择是否答辩。不参加答辩的项目,须向学院负责创新工作的老师申请函评。函评项目同样由学校专家组评审,不参加评奖,结题成绩为通过或不通过。申请函评的项目提交材料的要求与其它项目相同,需在纸质版材料封皮上标明“函评”字样。

2.校级创新项目由自然科学基础实验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函评验收评奖。

三、结题材料

1.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的《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报告》和《项目论文》,及各类成果附件材料,校级以上项目各2份,校级项目1份。

3.项目论文可以是在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也可以是未发表的论文;研究成果可以是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被收录的论文、专利申请受理通知或授权书、软件著作权、实物、设计图纸、画册、相关图片、影像资料、竞赛获奖证书、参加展览的图片、创新成果转化或应用证明、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4.装订要求:结题报告单独装订成册,封皮不做要求;研究报告、论文和项目研究成果证明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加硬皮封面装订,国家级、市级、校级(原院级)项目的封面分别用白色,浅黄,红色

六、项目评奖

1.参加答辩的国家级、市级项目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按“校级一等奖、校级二等奖、通过、不通过”四个等级评定结果,其中获奖项目一般不超过答辩项目总数的50%,获奖项目应有较为突出的成果。

2.校级项目根据完成情况按“院级一等奖、院级二等奖、通过、不通过”四个等级评定结果,其中获奖项目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数的50%,获奖项目应有相对突出的成果。

2.国家级、市级获奖项目的荣誉证书由教务处颁发,盖教务处公章;校级获奖项目的荣誉证书由中心颁发,盖中心公章。

七、创新创业学分

验收通过的项目,按照学校规定给予学生创新创业学分。国家级、市级项目及自然科学基础实验中心等特殊单位的校级项目由学校教务处负责提供名单,由教务员负责录入学分系统,其他校级项目的录分工作由学院负责。

八、经费报销

国家级、市级结题项目的常规经费(办公、材料、交通、资料等),在结题学期期末(小学期开始前)截至报销,成果类费用(论文、专利等知识产权类)延长一学期(小学期不计),即24-25-1秋季学期末截至报销。若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销的,请项目提前向教务处工作人员告知备案。

校级项目报销参照国家级、市级项目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请项目负责人提前向自然科学基础实验中心相关负责人告知备案。

九、项目的延期和终止

因客观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按期结题,但最终可以完成的项目,或需要延长时间完成标志性成果(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的项目,可按要求提交《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延期申请表》,申请延期。

无法结题的项目,应按要求提交《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终止申请表》、《失败项目分析总结报告》,纸质版交至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syzx@ustb.edu.cn)。不参加结题且不提交终止申请表的项目,中心将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汇总学生名单,转交学籍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部门作相应处理。

自然科学基础实验中心

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