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本科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及18年延期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将开展2019批次创新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及组织2018批次部分延期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教育部近期文件精神,从2019批次起,我校院级项目的级别将改为校级,即项目等级调整为国家级、北京市级、校级三个等级
一、检查对象
2018年12月立项的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附件1,附件2),及延期至2019年上半年结题的创新项目(附件3)。
二、中期检查项目
1、检查方式:2019年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将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校级以上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检查评审并抽查答辩,院级项目由中心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网上评审。
网上填报路径:项目负责人直接登录http://202.204.52.22或登录本科教学网教务管理系统后选择“实践教学管理”模块进入创新平台,选择“大学生创新创业”——“我申请的项目”——“项目中期检查”,填写中期检查汇报表。
同时,请项目负责人在提交之前与指导老师联系确认,给出指导意见,然后由负责人一并录入平台系统上“指导教师意见”一栏处,然后点击“提交”按钮一并提交。
2、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创新项目的进展情况与阶段性成果。
3、校级以上创新项目,经专家初审后,提出评审意见并确定需参加答辩的项目名单(抽查)。答辩内容为现场答辩与项目阶段性成果展示(包括实验数据、实物模型、发表的论文、专利等)。答辩暂定16周周四或周五,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负责人近期保持手机畅通,变更过联系方式的负责人请及时与教学科(62332202)联系更新。
三、延期结题项目
项目负责人直接登录http://202.204.52.22或登录本科教学网教务管理系统后选择“实践教学管理”模块进入创新平台,选择“大学生创新创业”——“我申请的项目”——“项目结题申请”,提交结题报告。其它材料及成果,如项目论文、项目研究报告、商业企划书等,选择“大学生创新创业”——“我申请的项目”——“立项项目管理”——“成果管理”,进行分类提交。
同时,请项目负责人在提交之前与指导老师联系确认,给出指导意见,然后由负责人一并录入平台系统上“指导教师意见”一栏处后再一并提交。
2、国家级项目全体参加答辩。北京市级项目可以申请函评。函评项目不参加评奖,结题成绩只能为通过或不通过。
3、结题项目需要交纸质材料:《项目结题报告》和《结题材料》(包括《项目研究报告》和《项目论文》及各类成果附件材料)。结题材料模板、要求和参考范例见附件4。
结题报告单独装订成册,封皮不做要求;研究报告、论文和项目研究成果证明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加硬皮封面装订,做到整洁美观,国家级、市级、院级项目分别用白色、浅黄色和红色的硬皮封面
4、 无法结题的项目,应按要求填写《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终止申请表》,完成《失败项目分析总结报告》,并于网上填报截止日期前交到教学科。
四、检查时间安排
1、5月29日~6月4日(14周周三~15周周二),项目负责人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平台提交中期检查/延期结题材料电子版。有成果的结题项目,除提交结题报告外,可提交项目相关成果,并填写《2018年结题项目成果统计表-自然中心》(附件5)后发送至自然中心邮箱(syzx@ustb.edu.cn)。
2、 6月11日(16周周二)前将纸质材料交至中心办公室(实验楼114),中期检查项目无需交纸质材料,中期申请升级的项目需要交《中期检查汇报表》一式两份,延期结题项目需要交《结题报告》和《结题材料》一式三份。
3、6月13、14日其中一天(16周周四、周五),校级以上项目中期抽查答辩及延期结题答辩项目答辩,抽查到的项目,工作人员会提前联系项目负责人,6月12日止,尚未接到答辩通知的创新项目则代表未抽中。院级中期检查项目请专家对项目进行网上评审。
五、其他
逾期不按要求完成检查的项目,学校可以对项目进行中止。
因项目组成员态度问题,未按照学校要求参加检查的项目,教务处将在检查完毕后,汇总相关情况转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处理。请各指导老师及项目负责人予以重视。
中期检查期间,校级项目可申请升级校级以上,中心要求需承诺结题时能够做出标志性成果(发表论文、申请专利、自制实物)的项目方可升级,并请指导老师严格把关,申请后由中心统一评定申报。
网上填报若出现疑问,请咨询中心负责老师李艳菊,电话62334071,或联系教学科62332202。
自然中心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