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自然中心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

自 然 中 心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

 

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

   按照教务处《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将自然中心有关结题验收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8年1月立项启动的2018批次创新创业项目(不含2年期项目)、2017批次延期1年项目和2年周期项目。应参加验收的校级以上项目及院项目信息见附件1、附件2。

   二、递交结题材料时间及地点

   1. 网上提交结题材料时间为 12月18日~12月27日校级以上及院级项目均于12月27日前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系统”完成网上提交结题材料(网上提交操作说明见附件3),逾期未提交材料的项目将不予通过

   2. 纸质的结题材料于2017年12月26日前交到中心办公室(实验楼114)。选择函评的北京市级项目需在结题报告封面左上角用铅笔注明“函评”二字。

   三、验收时间及方式及结果

   1. 国家级项目要求全体参加答辩,北京市及项目可以自行选择参加答辩或选择函评。

   答辩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1月2日~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直接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请负责人在近期保持手机畅通。若联系方式有变更,请及时告知。

   答辩以学生自述约8分钟,专家提问、学生回答约8分钟的形式进行,项目负责人应准备好答辩PPT。

   2. 不参加答辩的北京市级函评项目同样由学校专家组评审,但不参加评奖,结题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

   3. 院级项目全部函评,于12月29日由自然中心组织评审专家工作组进行评审验收。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奖。

   4.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经评审专家组评审,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分别按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四种标准给出,其中优秀评为一等奖,良好评为二等奖,获奖项目应有较为突出的成果。

   四、结题材料

   1. 结题材料包括:纸质的《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报告》、《项目论文》及各类成果附件材料,结题材料模板和要求参考附件4。项目论文可以是在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也可以是未发表的论文;研究成果可以是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被收录的论文、专利申请受理通知或授权书、软件著作权、实物、设计图纸、画册、相关图片、影像资料、竞赛获奖证书、参加展览的图片、创新成果转化或应用证明、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有上述研究成果的项目请填写《2018批次本科生创新项目成果统计表》(见附件5),按表中示例填写,并发送至自然中心邮箱(syzx@ustb.edu.cn).若有论文已经投出但未被收录的,请在备注栏备注。

   2. 结题材料装订要求:项目结题报告单独装订成册,封皮不做要求;研究报告、论文和项目研究成果证明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加硬皮封面装订,做到整洁美观,国家级、市级和院级项目分别用白色、浅黄色和红色的硬皮封面,封面模板见附件。

   3. 纸质结题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校级以上项目各交一式三份,院级项目各交一份

   五、经费报销

   校级以上结题项目的常规经费,在结题学期的期末截至报销,成果类费用(论文、专利等)延长一学期,即结题学期的下学期期末截至报销。

   院级项目报销参照校级以上项目执行。

   六、项目的延期和终止

   因客观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按期结题,但最终可以完成的项目,或需要延长时间完成标志性成果(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的项目,可按要求提交《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延期申请表》,申请延期。

   无法结题的项目,应按要求提交《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终止申请表》、《失败项目分析总结报告》。不参加结题且不提交终止申请表的项目,中心将将汇总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转交学籍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部门。

                        

自然科学基础实验中心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