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资产处《关于十八大期间加强实验室和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当前,党的“十八大”召开临近,根据上级公安部门要求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为全校师生员工营造一个祥和、安定的工作环境,在此期间(11月6日至18日)拟对全校实验室和地下空间加强管理措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相关单位要对实验室中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含剧毒)采取更严格管理措施,做到“按量领取,一次用完”原则,危险化学品要保存在带锁危险化学品柜里。
2、要对本单位相关人员开展宣传工作,严禁私购、私用、私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含剧毒)等。
3、实验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废弃试剂瓶要妥善暂存,严禁随意丢弃。
4、实验室中涉及高温高压、起重吊装、放射辐射等设备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使用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自行离开。
5、要将贵重仪器设备及物品放置好,做好防盗工作;实验室中不得留人住宿(值班人员除外)。
6、实验室人员在离开实验室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设备、熄灭热源、关好水龙头,检查并清除潜在不安全隐患,防止失火、跑水等。
7、要加强对门卫、值班人员的管理,强化教育,切实负起责任;要对地下空间和场所做好水、电、消防等安全排查。
8、要对各楼宇地下室的防汛物资进行检查,以备防汛使用。
望各相关单位、实验室严格执行、加强宣传,及时排除发现的安全隐患,共同维护十八大期间的校园安全稳定。